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广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00555126141D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曲靖市开发区翠峰路5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30
(2024)云0302民初101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0
(2020)云0302民初91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袁*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3
2020-03-11
(2020)云0302民初91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袁*
陈**,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9
(2024)云0302民初101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4
(2024)云0302民初101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3
2024-12-02
(2024)云0302民初909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16
2020-10-26
(2020)云0302民初91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袁*与陈**、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7113.92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31
2020-05-13
(2020)云0302民初31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麒处罚〔2025〕51号
经查,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年初接手金科溪谷小区,小区一期和二期共有620户左右,现在一期和二期大概住了260户左右。接手时电费是按0.57元每度收取,水费按3.8元收取,垃圾清运费单元房和高层是按12元每月收取,别墅是按15元每月收取。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价价格【2012】92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合表业主或物业服务单位按每千瓦时0.51元与居民用户结算,不得再擅自加价或分摊电量。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每度电多收取住户0.06元;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曲发改价费【2008】1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曲靖城区第二步供排水价格改革方案的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城市供排水到户价格为3.20元。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每立方米多收取住户0.6元;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和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文件曲发改价格【2019】40号《关于统一规范曲靖市中心城区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居民户每月按11元收取。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元房和高层每月每户多收取1元,别墅每月每户多收取4元。上述三项均属于政府定价,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规收取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根据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收费明细表,截止2023年该公司多收取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04516元,该公司对多收费用进行了清退,截止2024年4月26日已退还用户费用97938元,还有6578元未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6578.00元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8
2
麒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8号
-
给予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给予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以上两项处罚合并执行,现对曲靖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曲靖市麒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