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承年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0599185354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科技孵化楼41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市监处罚(2026)74号
经查明,2013年7月至2026年4月10日,当事人位于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昌盛路的1号调压站内使用的燃气调压箱,产品型号TE-RX20000/1.6CM,该燃气调压箱的压力管道内安装了两台燃气过滤器(产品编号:12-09-405、12-09-406)用于对输送燃气进行过滤净化,上述两台燃气过滤器为同一型号设备,均由特瑞斯信力(常州)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制造,设备类别:二类压力容器,产品型号:TAG-150/150-40-2.0.G3,设计压力:2.0MPa,制造日期为2012年10月,站内天燃气管道上安装的压力表显示1.0MPa,为运行状态。两台燃气过滤器安装在调压箱内,当事人以调压箱作为一个橇装设备整体使用,没有注意到调压箱内还有二类压力容器为由一直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 另查:当事人位于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经7路的天然气门站内压力容器上安装的四个安全阀于2026年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为逾期未校验状态,我局于4月8日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当事人虽已完成安全阀校验整改,但检查公司特种设备日管控台账时,发现未如实记录上述安全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罚款12万元。
120000.00元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