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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红军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5673576258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B3至B6栋93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3
(2025)湘0111民初7589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祥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8
(2025)湘0112民初136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伟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6
(2023)湘0111民初1859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融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4
2023-08-07
(2023)湘0111民初777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林*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5
2023-07-13
(2023)湘0111民初777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林*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6
2023-04-04
(2023)湘0111民初272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德思勤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7
2019-03-26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7
2024-01-16
(2023)湘0111民初1859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与长沙融程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26
2019-07-17
(2019)湘0111民初2342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与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09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5-26
2020-05-07
(2020)湘01民终2446号
合同纠纷
湖南湘通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520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县市监处罚﹝2025﹞X182号
当事人系长沙县星沙街道奥凯花园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与上述小区的物业公司(湖南德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编号:20250120/B/2025,合同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另查明:湖南德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奥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函显示其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入驻上述小区并提供物业服务,入驻后委托当事人对该小区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问题汇总清单显示11台电梯对讲系统失效,至2025年4月2日案发之日,问题汇总清单显示的11台电梯的报警装置、对讲系统仍处于失效状态。再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月17日首次对11台报警装置失效的电梯进行保养至2025年3月22日最后一次保养期间,共计 6次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本中的保养项目(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均记录为正常,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能如实记录电梯的情况。当事人已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对维保间隔的要求,因此,本案无违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能如实记录电梯的运行情况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构成了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10000 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长沙县市监局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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