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山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光春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8MA5U9M2L7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28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8
(2024)渝0155民初1051号
运输合同纠纷
重庆市义山物流有限公司
郭*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14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12月20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286号从事普通货运、仓储服务活动。当事人仓库库房设置在重庆卓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为便于上下货物,当事人购进叉车(设备代码:511010353202084896)并投入使用。2024年1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有的叉车(设备代码:511010353202084896)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市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梁平市监管特令(2024)第高新0108-1号)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2月8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024年4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送货工高桂林正在驾驶上述叉车上下货物。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叉车《首次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使用单位:重庆市义山物流有限公司;设备品种:叉车;检验类别:首次检验;检验日期:2024年4月7日;车架号:0203025288;检验结论:合格。但是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台叉车的使用登记证明。2024年4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整改前未办理登记的叉车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更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也无社会影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