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云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雄 | 注册资本:12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21MAAM12ET2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毛云乡格里桥大街(现乡农业中心办公楼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0
(2025)黔01民终5256号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贵州云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徐*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5-16
(2025)黔0121民初2451号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徐*
贵州云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6〕1号
现查明,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生产,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为菜籽油和茶油。
另查明,当事人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的净含量为5升的菜籽油共32桶,其中,售出30桶,售价52元/桶,剩余2桶在该公司化验室留样柜中未销售;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2日的净含量为500ml的山茶油生产了32瓶,其中,售出30瓶,售价均为29.8元/瓶,剩余2瓶在该公司化验室留样柜中未销售,故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2桶×52元/桶+32瓶×29.8元/瓶=2617.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2025年10月9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记录的真实情况。
(二)当事人生产的上述菜籽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计市检[2025]014)以及山茶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计市检[2025]015)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抽样单,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被抽检净含量不合格的事实。
(三)2025年12月19日对被委托人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及销售等相关情况。
(四)当事人的生产记录及销货台账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及销售的相关情况。
(五)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各一份,证明该公司经营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
当事人以上证据和笔录均已签字、盖手印确认。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
2000.00元
贵阳市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