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宣扬化妆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BYMHA32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0号1层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5〕116号
经查,哈尔滨市道里区宣扬化妆品商店在未获得哈尔滨商委肉制品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二维码名片等上擅自将哈尔滨商委肉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商委”和与“商委红肠”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商标,“商委”作为哈尔滨商委肉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字号简称,“商委红肠”作为哈尔滨商委肉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已在先使用并为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内公众所知晓,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三条“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依据商家的手写账本初步估算2月11日到3月6日累计销售金额2104.1元。
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十三条“在广告宣传中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查实侵权商品的,按照没有违法经营额处理。”规定,认定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商委红肠”注册商标且无法查实侵权商品的,属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情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于2025年3月7日整改完毕。
责令哈尔滨市道里区宣扬化妆品商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如下:罚款8000元。
8000.00元
-
2025-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