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联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永强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824MA33GGD84R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武平工业园区环城南路102号3号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执处【2024】8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8月8日把机动车安检外检设备(含钢卷尺,仪器型号:30m,仪器编号:2132760)送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检定或校准,为不影响该公司正常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验员临时使用未经检定的钢卷尺于2024年8月9日测量车牌号为闽FDX822、闽F2L257轻型货车的栏板高度,于2024年9月5日测量车牌号为闽FXT973轻型货车的栏板高度,测量的栏板高度分别是320mm、320mm、360mm,并把测量结果填写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格中,出具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编号分别为20240809Q0003、20240809Q0010、20240905Q0006,检验员临时使用的钢卷尺(仪器型号:5米)现场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钢卷尺未贴有检定或校准标志,是一把未经检定的钢卷尺。检验服务完成后,该公司对闽FDX822、闽F2L257每辆车收取380元的检验服务费,对闽FXT973收取480元的检验服务费,并开具了电子发票,违法所得1240元。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检测机动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40元)
30000.00元
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