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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爱故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国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350923MA8RPGD923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屏南县熙岭乡四坪村7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屏市监处罚﹝2024﹞21号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3月18日,私自将一批稻谷运到熙岭碾米店碾成大米运回住所,装入预先定制采购的包装袋中封口后即为2.5kg和1kg两种规格大米。2.5kg规格大米共生产25包,销售价75元/包,共售出24包,货值金额为1875元,销售所得为1800元;1kg规格四坪生态大米共生产25包,销售价30元/包,共售出4包,货值金额为750元,销售所得为120元;剩余大米2024年4月28日被我局扣押。当事人生产大米货值金额共计2625元,销售所得共计1920元。当事人将野生灵芝经过简单清洗晒干,2023年9月16日切片称重,按50克、100克成品包装。规格100克的野生灵芝共包装12盒,产品售价:$168元/盒,外包装盒上无标签。规格50克的野生灵芝共包装6盒,产品售价:$68元/盒,外包装盒标签上未标注产地。
1、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2、没收涉案扣押的大米;3、罚款2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21920元。
20000.00元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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