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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永福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PEN51G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后沙村塘头路6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1010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06日05时30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320国道)南湖、上海方向K101+535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296.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2
绍路政罚﹝2026﹞0328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8日06时2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23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3
绍路政罚﹝2026﹞0328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2日06时2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80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4
绍路政罚﹝2026﹞0328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2日06时31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77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5
湖路政罚﹝2026﹞0110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8日16时13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21(保戈线)德清方向K8+300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7.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6
台运政罚〔2025〕05465
2025年12月15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现有牵引车20辆、平板挂车18辆。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超过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10%以上被本机关处罚,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浙JA5601、浙J33433、浙J96013、浙J95181共4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查处,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达到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20%。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7
绍路政罚﹝2025﹞03234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3日05时5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85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8
绍路政罚﹝2025﹞03234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1日06时03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80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9
绍路政罚﹝2025﹞03234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4日08时1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80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4
10
绍路政罚﹝2025﹞03234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2日06时3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26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