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大富有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小大 |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22MA6K3X07XJ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曼尾村委会曼养罕村民小组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西勐海处罚〔2026〕11号
经查,涉案普洱茶产品1和涉案普洱茶产品2是当事人自已生产加工的产品。涉案普洱茶产品1和涉案普洱茶产品2于2026年2月1日压制,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2日烘干,2026年2月4日包装棉纸。当事人生产加工:涉案普洱茶产品1共178饼,每饼生产成本13.00元/饼(10.00元的原料,2.00元人工费,1.00元包装纸费),共计2,314.00元;涉案普洱茶产品2共31饼,生产成本每饼9.50元/饼(6.50元的原料,2.00元人工费,1.00元包装纸费),共计生产成294.50元。当事人购入涉案普洱茶产品1包装棉纸共计购买185张,在包装中损失7张,剩余178张用于生产该普洱茶产品,已无库存;涉案普洱茶产品2共购买40张,在包装中损失9张,剩余31张用于生产用于生产该普洱茶产品,已无库存。涉案普洱茶产品1和涉案普洱茶产品2均未在市场上销售,销售数量为0饼。当事人生产加工涉案普洱茶产品1和涉案普洱茶产品2的包装棉纸印有:分别印有“生产日期:2024年9月10日”、“生产厂家:勐海存普升茶厂”、和“生产日期:2021年04月26日”的字样,正确的应为:“生产日期:2026年2月4日”、“生产厂家:勐海大富有茶业有限公司”、和“生产日期:2026年2月4日”,当事人存在:包装棉纸上印有“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的内容虚假,造成包装棉纸上印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内容虚假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生产管理不善,审核人员审核不仔细造成,当事人负有主要的责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普洱茶产品1共178饼,35.60公斤;涉案普洱茶产品2共31饼,8.22公斤,合计209饼,43.82公斤;
2、对其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处罚10,000.00元。
以上述没收普洱茶产品合计209饼,43.82公斤;行政处罚合计:10,000.00元。
10000.00元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