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圣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树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26MA1C1J365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福祉B区F12-F14栋东厢房3-6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棱医保处字{2025}第004号
绥棱县圣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
罚款,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1倍罚款9960.00元。
9960.00元
绥棱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05
2
棱医保处字{2025}第003号
绥棱县圣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
罚款,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5倍罚款80175.00元。
80175.00元
绥棱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05
3
棱医保处字{2025}第005号
绥棱县圣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
罚款,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5倍罚款18225.00元。
18225.00元
绥棱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05
4
棱医保处字{2025}第001号
绥棱县圣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
罚款,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5倍罚款18500.00元。
18500.00元
绥棱县医疗保障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