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书彬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0698582325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5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3
2024-10-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04-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2-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2-05-09
(2022)津0118民初22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支公司,张**,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8
2021-05-18
(2021)津02民终3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5-18
(2021)津02民终3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5-18
(2021)津02民终3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01
2021-05-28
(2021)津02民终3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西支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01
2021-05-28
(2021)津02民终3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西支公司、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20
2021-02-08
(2021)津0118民初6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王**、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33.06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20
2021-02-08
(2021)津0118民初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王**、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875.93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15
2020-06-28
(2020)津0118民初1392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373.4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1-23
2019-07-18
(2019)津0111民初47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杨**、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6699.93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19
2019-08-20
(2019)津0118民初5582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西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985.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1-19
2019-08-20
(2019)津0118民初5581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西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85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6-19
2019-06-10
(2019)津01民终36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新华支公司、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6-13
2019-01-22
(2019)津0118民初3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与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9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静)罚﹝2025﹞01124号
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案
责令停业整顿7天
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2025-12-12
2
津交(辰)罚﹝2024﹞02219号
2024年6月18日,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监控设施记录显示,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检测车货总重57。65吨,轴载限重49吨,超限重8。65吨。经我局执法人员谭志云、孟宪占通过天津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于2024年6月18日22时01分通过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与该车辆卫星定位轨迹一致,并于2024年7月8日对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永山进行询问。经查,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永山承认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于2024年6月18日在通过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时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对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5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4-07-08
3
津交(辰)罚﹝2024﹞02218号
2024年6月12日,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监控设施记录显示,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检测车货总重55。85吨,轴载限重49吨,超限重6。85吨。经我局执法人员谭志云、孟宪占通过天津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于2024年6月12日17时25分通过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与该车辆卫星定位轨迹一致,并于2024年7月8日对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永山进行询问。经查,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永山承认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G6228于2024年6月12日在通过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时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对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5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4-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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