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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越野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德永注册资本:26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4MA2JP7Y69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蛟澄路19号1幢(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2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18日生产了型号为C704(G4)的拖拉机1台,并销售给焉耆亿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成本39746.03元/台、售价40000元/台。上述拖拉机使用了绿色的车身,黄色的轮毂及座椅。“绿色车身,黄色轮毂”外观与迪尔公司拥有的注册号为4496718注册商标颜色组合相近、组合方式及标示的位置基本相同、视觉效果相似,“绿色车身,黄色座椅”外观与迪尔公司拥有的注册号为28022591注册商标颜色组合相近、组合方式及标示的位置基本相同、视觉效果相似,当事人在生产销售的拖拉机上使用该颜色组合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迪尔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至案发,当事人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经营额40000元,违法所得253.97元。注册号为4496718的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使用在12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迪尔公司DEERE&COMPANY,核定使用商品:反斗卡车;拖拉机(截止)。注册日期2009年03月21日,有效期至2029年3月20日。使用方式为“绿色车身,黄色轮毂”。注册号为28022591的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使用在12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迪尔公司DEERE&COMPANY,核定使用商品:拖拉机;草坪拖拉机;园艺拖拉机;高尔夫球场修剪车;多用途车辆(截止)。注册有效期限自2019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3日。使用方式为“绿色车身,黄色座椅”。
我们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当事人不具备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决定对当事人作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伍拾叁元玖角柒分(¥253.97元);二、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80000.00元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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