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志影视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红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5MAD7TL5JX8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岗庙非遗小镇南部示范区东区二排东数第二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金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9号
2026年3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金水区安委会转办的《关于对省安委会第一明查暗访组反馈问题隐患实施督办的通知》对河南大志影视文化产业园开展实地检查,发现河南大志影视产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志影视文化产业园存在未按标准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元
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局
2026-05-14
2
郑金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7号
2025年08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郑州市便民热线转办的金水区兴达路街道黄岗庙村大志影视拍摄基地相关举报投诉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河南大志影视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大志影视拍摄基地存在未按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12月31日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上述隐患未整改完毕,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23000.00元
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28
3
郑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86号
2025年08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便民热线转办的金水区兴达路街道黄岗庙村大志影视拍摄基地相关举报投诉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河南大志影视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大志影视拍摄基地存在未按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行为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