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柏渼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亚亭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3MADLF1G49C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万众国际B座6楼6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雁卫医罚〔2025〕36号
本机关依法查明2025年06月03日,西安市雁塔区卫生执法人员对西安曲江新区柏渼荟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现场未见该门诊部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门(急)诊电子病历,于该机构办公室调取该门诊部《病历管理制度》一份,其中显示:病历的保管: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保管,经同意也可由医疗机构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执法人员调取了患者赵巧英门诊病历资料扫描件一份,现场未见患者赵巧英门诊病历资料原件保管于医疗机构内。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门诊部行政院长杨凡凡进行了调查询问。2025年6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门诊部行政院长杨凡凡进行了调查询问,核查发现西安曲江新区柏渼荟医疗美容门诊部的门诊病历资料原件于2025年5月30日由其机构工作人员送往郑州爱尔丽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保管,并提供病历交接记录一份。综上,检查发现西安曲江新区柏渼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行为。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0元
11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