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培仙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760157473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舜源村(官扬)83-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16
(2019)浙0182民初4677号
合同纠纷
杭州建德嘉道饲料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2
2019-12-16
(2019)浙0182民初46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建德嘉道饲料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环罚字(虞)罚﹝2025﹞22号
当事人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浙江省虞区崧厦街道舜源村(官扬)83-5号实施了持排污许可证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整(¥296,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整(¥296,000.00)
2960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10
2
绍市环罚字(虞)罚﹝2024﹞83号
当事人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舜源村(官扬)83-5号实施了未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公开污染物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122,6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122,600.00)
1226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3
3
上虞应急罚决﹝2023﹞第000319-2号
当事人绍兴市上虞越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舜源村(官扬)83-5号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8000.00元
绍兴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2023-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