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宣恩县大朋车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期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25MACXFH613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贡水花园112、1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宣恩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当事人2026年3月2日从宣恩县小杨生鲜食品(毛贤红个体工商户)购进了1袋“小牛肉串”,单价35元。2026年3月23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产品实际品名为“风味肉串牛肉味”(配料:鸭肉、水、复合调味料、大豆膳食纤维粉、食用香精),当事人经烤制加工后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以“小把牛肉串”的名称销售,并标注主料为牛肉,售价15元/把;在操作台旁调料架上发现:已开封的李锦记薄盐生抽1瓶(生产商: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1-31,保质期:十八个月);已开封的顶好花生风味调味酱1瓶(生产商:广东永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1-02,保质期:12个月);已开封的幺麻子藤椒油1瓶(生产商: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7-20,保质期:18个月)均已超过保质期限,当事人无证据证明以上调料过期后未使用。 由于当事人无销售记录,无法确定风味肉串(牛肉味)销售情况及调料过期后使用情况,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以风味肉串(牛肉味)进货价计:3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对加工销售的食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本局的调查和取证,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收货时履行了查验义务,经综合裁量,办案机构对当事人对食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及当事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合并给予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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