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济明堂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8GEYN7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466号新洲公寓1栋1层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市监药处罚(2023)27号
2023年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466号新洲公寓1单元1层102的乌鲁木齐市济明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中药饮片白丑、益母草已过有效期。次日,我局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为由报批立案。同时依法对查获的上述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给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该公司中药斗柜内存放的中药饮片白丑批号为120702,生产厂家时毫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生产日期2012年7月2日,已过有效期,现场称重0.5公斤;货柜旁中药饮片益母草,批号为16031015,规格1公斤,生产厂家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6年3月10日,保质期36个月。以上产品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限。经现场检查药品流水单记录,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无对外销售记录,通过询问,上述产品中:益母草每公斤销售价格20元,白丑每公斤24元,所查药品货值金额总计32元。 以上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材料证实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表一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一份,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陈俊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相关被询问调查人的身份; 3.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以及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现场经营具体情况; 4.对陈俊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供述其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来源、数量及销售金额等情况; 5.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涉嫌销售劣药的认识态度和整改措施; 6、当事人提交的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的情况说明,超过有效期药品未对外销售的情况说明,证明该药房柜台内摆放的过期药品未对外销售。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中药饮片益母草1公斤和中药饮片白丑0.5公斤(详见清单); 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