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璐娟 | 注册资本:111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764339792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太平镇友爱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3
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
2026-06-02
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0
(2022)冀0209民初2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共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4
2022-09-16
(2022)冀0209民初2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共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5
2022-08-31
(2022)冀0209民初2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共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6
2023-04-22
(2023)冀02民终10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共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12-08
(2020)津0116民初13053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99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28
2020-04-16
(2020)津0116执2463号
其他执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申请执行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应急罚﹝2026﹞危-001号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防护、救生设备、设施,且在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的情况下,仍冒险组织作业,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缺位,对“10。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津)WH安许证字〔2006〕DG0062)
-元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6-05-29
2
(津滨)应急罚﹝2026﹞00305-005号
1。2025年10月24日19时49分许,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友爱村的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内,流体装卸臂上的致断螺栓式拉断阀的螺栓因过载被拉断,致违法事实及证据:使与其连接的槽车罐中的液氯发生泄漏并扩散,造成3人死亡,2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34。85万元(不含事故罚款)。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弄虚作假,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对安全设备和生产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执行国家标准,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作为本次事故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缺位,其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此次事故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防护、救生设备、设施,且在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的情况下,仍冒险组织作业,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2。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中伪造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作伪证,影响事故调查工作
处柒佰陆拾万元罚款
7600000.00元
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04-26
3
津规资(滨海)罚〔2025〕037号
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10月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滨海临用批准[2018]字第14号),证载有效期为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批准用地面积为1428.76平方米,土地坐落于穿港路以东、远景二村以南。上述临时用地期满后,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土地交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1、责令交还使用期满的临时用地1428.76平方米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友爱村村民委员会;2、对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的行为处28575.2元人民币罚款(1428.76平方米×20元/平方米=28575.2元)
28575.20元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5-09-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5-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