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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君和果蔬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9MA0J4GTR50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滨河花苑13号楼1层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万处罚〔2026〕14号
2025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下载的2份检验报告(NO:SH2025066898和NO:2025066880),显示上海微普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君和果蔬店抽检豆芽和油菜,豆芽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油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30日将2份《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涉嫌经营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为、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报请领导批准后,于2025年10月29日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询问得知,豆芽的购进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购进了6斤,是从九州批发市场购进的,售价是2.5元/斤,共售卖15元,豆芽违法所得为15元;油菜的购进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购进了5斤,是从河西批发市场购进的,售价是3元/斤,共售卖15元,油菜违法所得为15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被抽检的豆芽和油菜的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豆芽和油菜的购进票据。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
1.没收违法所得合计30元,2.罚款合计5000元,罚没款共计5030元。
5000.00元
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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