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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等风来美宿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春凤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8MAEME7WT9X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镇崔胡村3组(住改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阳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春凤于2024年8月23日办理名称为“东津新区(经开区)鑫辰销售中心(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2025年被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镇政府纳入招商引资项目,于2025年6月9日成立并登记注册名称为“湖北省襄阳市等风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省等风来美宿酒店有限公司”。 当事人于2025年8月8日开始营业,经营项目为民宿,主要通过抖音网络平台进行营销,当事人的房间价格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但经营现场未进行公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无线下住宿交易,抖音平台住宿费营业额为16703.95元;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有厨房,并为住宿客人提供免费早餐、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当事人经营现场使用有一台电梯,名称:XIOLIFT西奥电梯,产品编号:XODTI46245(以下简称该台电梯)。 东津局2025年8月18日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对酒店房间住宿价格进行公示、未悬挂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在用的该台电梯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向当事人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襄东津监特令〔2025〕D2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8月27日前改正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的行为。 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查问题反馈后,立即停止了电梯的使用,立即停止了餐饮服务;于2025年8月21日悬挂制作的《今日房价》对酒店房间住宿价格进行了公示,将《营业执照》在《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中进行了公示;于2025年10月15日办理了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在制作的《电梯安全公示牌》中予以公示;于2025年11月21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酒店住宿价格进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之规定,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使用未经登记注册的编号XODTI46245的电梯、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之规定,属于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的行为。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为客人和员工提供餐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之规定,属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 2.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 罚款合计2000元。
3000.00元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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