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万胜超达果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晓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4MA1BW8WD5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盛丽桃园小区13号楼东数第二家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5〕37号
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从泰来县红艳蔬菜商店购进“生姜”5公斤,购进的价格是16.6元/公斤,在购货过程中,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记录了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方的营业执照。2025年5月20日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这批“生姜”进行抽检,抽样数量为3.136公斤,备样数量为1.53公斤。2025年5月30日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XBJ24230224256020018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5年6月4日案发时止,经执法人员了解,当事人将抽检的“生姜”于2025年5月20日抽检后以19.8元/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免予处罚
0.00元
-
2025-07-15
2
泰市监处罚〔2025〕5号
2024年11月21日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230224256020454)显示泰来县万胜超达果品商店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法定期限内泰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正在经营中的泰来县万胜超达果品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营者孙志强现场陪同检查,在该单位的水果专区未发现有香蕉待售,该单位经营者出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对该单位经营者进行询问,收集相关证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已经全部查清。
免予处罚
0.00元
-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