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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春甫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3MA779WGA6J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工业园区规划3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4
(2025)新3223民初226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和田市金辉煌不锈钢铁艺厂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史**
皮山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6
(2025)新3223民初226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和田市金辉煌不锈钢铁艺厂
史**,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皮山县人民法院
3
2025-09-18
(2025)新3222民初360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王**
墨玉县人民法院
4
2025-09-09
(2025)新3223民初163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麦麦提玉苏普·奥斯曼,托合提麦麦提·吾吉艾合麦提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麦麦提·约麦尔,皮山县科克铁热克镇第一中心小学,穆萨·达吾提,张**,皮山县教育局
皮山县人民法院
5
2025-08-13
(2025)新3223民初107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皮山县方圆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皮山县人民法院
6
2025-08-11
(2025)新3223民初163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麦麦提玉苏普·奥斯曼,托合提麦麦提·吾吉艾合麦提
皮山县科克铁热克镇第一中心小学,张**,麦麦提·约麦尔,穆萨·达吾提,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皮山县人民法院
7
2025-08-04
(2025)新3223民初163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麦麦提玉苏普·奥斯曼,托合提麦麦提·吾吉艾合麦提
皮山县科克铁热克镇第一中心小学,穆萨·达吾提,张**,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麦麦提·约麦尔
皮山县人民法院
8
2025-08-04
(2025)新3222民初2640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曹**,姚**,姚*
墨玉县人民法院
9
2025-07-24
(2025)新32民终8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新疆力辉新能源环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王**,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07-24
(2025)新3223民初1770号
劳务合同纠纷
邓**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皮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7
追偿权纠纷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4-05-06
(2023)新3224民初19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付**
张**,季*
裁判文书
洛浦县人民法院
3
2024-01-23
(2023)新3224民初19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付**,张**,刘*
季*,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洛浦县人民法院
4
2023-07-27
(2022)新3223民初21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艾山江·麦麦提,买买提·阿布力米提
黄*
裁判文书
皮山县人民法院
5
2023-02-05
(2022)新3223民初21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买买提·阿布力米提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皮山县人民法院
6
2022-09-14
(2022)新32民终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
韩**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9-14
(2022)新32民终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
闫**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7-12
(2022)新32民终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
闫**
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7-12
(2022)新32民终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
韩**
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4-10
(2022)新3224民初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
闫**
裁判文书
洛浦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4
2025-04-28
(2024)新3222民初30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力辉新能源环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王**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79554.6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21
2023-02-20
(2022)新3223民初1713号
保险纠纷
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皮山支公司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3506.6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2-02
2023-01-19
(2023)新3223执20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田**、管**等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9-10
2022-09-07
(2022)新32民终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23
2022-06-17
(2022)新3201执283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尹**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3-01
2022-02-28
(2022)新32民终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麦麦提艾则孜·达伍提、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5227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2-17
2022-02-16
(2021)新32民终7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30
2021-11-29
(2021)新3201民初2670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尹**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1052.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11-16
2021-07-26
(2021)新3224执保1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和信建材有限公司、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191101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9-06
2021-08-16
(2021)新3222民初153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阿拉尔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昆玉市分公司、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皮建管罚(2025)11号
经查实:2022年9月11日,被处罚人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进行陪标。2022年9月12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米凌君安排推荐的业主代表评标专家程杰将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陪标公司的标书进行开标前预审,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提供标书,并按专家意见对标书进行修改,同时按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2022年9月14日皮山县住建局对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开展开评标,2022年9月18日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陪标人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陪标费17560元。2024年4月22日皮山县公安局对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立案,2024年5月10日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所得17560元已缴纳皮山县公安局。2024年10月8日,皮山县住建局收到皮山县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需要住建局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与投标人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
经查实:2022年9月11日,被处罚人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进行陪标。2022年9月12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米凌君安排推荐的业主代表评标专家程杰将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陪标公司的标书进行开标前预审,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提供标书,并按专家意见对标书进行修改,同时按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2022年9月14日皮山县住建局对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开展开评标,2022年9月18日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陪标人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陪标费17560元。2024年4月22日皮山县公安局对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立案,2024年5月10日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所得17560元已缴纳皮山县公安局。2024年10月8日,皮山县住建局收到皮山县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皮山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需要住建局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与投标人新疆财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被处罚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新建规[2022]13号〕(工程建设领域〕1.5条,“违法情形:(三〕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活动结束后发现,无法纠正的,处罚基准: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八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八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的规定。对被处罚人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该项目合同价款千分之九点三即15578532.12元×9.3‰=144880.35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捌佰捌拾元叁角伍分〕罚款,同时取消其二年内参加皮山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理由: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活动结束后发现,无法纠正的〕
144880.35元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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