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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沛德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671480180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秀路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2
(2025)赣0302民初5912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4
(2025)浙0192民初15871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洪**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广州互联网法院
4
2025-10-16
(2025)沪0113民初31787号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澳特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9-10
(2025)川0181民初3594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6
2025-08-14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
2025-03-21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8
2025-03-20
(2025)沪0113民初6323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董**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9
2025-03-10
(2025)渝0106民初1895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李*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06
(2024)浙0602民初11466号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绍兴中惠百货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2025)川0181民初3594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裁判文书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
2025-07-24
(2025)川0181民初3594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百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3
2023-11-07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团泊启彩奥莱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06-01
(2023)津0114民初7859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刘**、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9
2022-05-05
(2022)辽0103执1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5-07
2022-04-02
(2022)黔0402民初2263号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安顺中环百盛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03
2022-02-23
(2022)豫0102民初1150号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17
2021-05-07
(2021)粤2071民初5637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1143.62元
民事案件
6
2022-01-06
2021-12-15
(2021)皖0603民初5591号
联营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淮北市鼎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273.48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28
2021-12-27
(2021)湘0408执1809号之二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湖南崇盛晶珠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0-31
2021-08-20
(2021)沪0115民初77093号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69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10-31
2021-10-29
(2021)沪0115民初77093号之二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69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0-31
2021-10-29
(2021)沪0115民初77093号之一
合同纠纷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54
开展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2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5〕116号
经调查,当事人在天猫平台“JACKJONES官方旗舰店”经营“JACK&JONES”品牌服装。2025年3月18日,当事人在该店铺上架款名为“JI 903FAND GRAP NINA MB JEANS-OR-FR”、款号为225132022的牛仔裤进行销售,在销售界面其中一张宣传图片中,当事人标注“石墨烯纤维”、“抑制细菌”、“防紫外线保护皮肤,抑制过敏源滋生”等字眼,用于宣传该牛仔裤含有石墨烯纤维,具有抑制细菌、抑制过敏源、防紫外线功能。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上述牛仔裤的成分为:莱赛尔37.6%,棉31.4%,聚酯纤维29.3%,氨纶1.7%,不含石墨烯纤维,检验报告中无对抑制细菌、抑制过敏源、防紫外线功能的实际检验,且当事人未能提供其它证明产品具有上述功能的证据;结合当事人的陈述,上述牛仔裤不含石墨烯纤维,且不具备抑制细菌、抑制过敏源、防紫外线功能。当事人通过天猫平台店铺界面销售商品,属于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通过调取当事人的后台操作记录,当事人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虚假广告,于2025年4月16日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系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在广告发布期间,当事人在“杰克琼斯官方旗舰店”共销售涉案商品14件,销售额7686元,退货11件,违法所得807.96元。当事人在销售界面商品详情页中用醒目的图片宣传了虚假成分和功能,且本案投诉人因上述宣传购买了商品,综上判定,当事人对涉案牛仔裤进行的虚假广告宣传对消费者的选择造成了实质性影响。 当事人于2025年5月19日在其抖音账号“VERO MODA女装旗舰店”直播间进行直播。当事人介绍款名为“JREMI L/S SHIRT-OR”、款号“325105035”的上衣时,在直播切片视频第20秒中使用“我们的植物根茎提取物用的是桉树的提取物”、“桉树的话它是有一个消炎的一个功效”、“桉树具有抗氧化的功效”词语,暗示商品具有“消炎”、“抗氧化”功效。通过调查上述商品的检测报告,述商品的成分为:莱赛尔70%,聚酯纤维30%,结合当事人的陈述,上述商品并无桉树提取物成分,也无“消炎”、“抗氧化”功效。当事人通过抖音直播销售商品,属于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当事人仅通过直播发布上述广告,在直播结束后停止发布广告,当事人系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在广告发布期间,当事人未售出涉案商品,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以桉树提取物成分及消炎、抗氧化功效作为服装的主要卖点,可以对消费者的选择造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两个广告,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所指的虚假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满足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7.96元。
2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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