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尚健勤 | 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752554372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格丑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7
(2024)内0627民初4623号
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24-09-22
(2024)内0627民初3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蒙发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3
2024-07-21
(2024)内0627民初2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4
2021-08-20
(2021)内06行终91号
工伤保险资格
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4-15
(2021)内0603行初71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30
2024-07-22
(2024)内0627民初2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0-29
2024-10-18
(2024)内0627民初4623号
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0-17
2024-09-23
(2024)内0627民初3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伊)煤监管罚﹝2025﹞3008号
1.煤矿辅助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2-2中煤辅运大巷向2-2中煤东翼辅运大巷巷道拐弯处未安设防撞装置。2.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110号风筒处变坡点胶带输送机未安设防跑偏装置。3.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承载段积煤严重,摩擦底皮带。4.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和3-1煤主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拖挂钢丝绳的2个手拉葫芦无闭锁装置。5.12210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采用隔爆水袋棚作为辅助隔爆设施,在1250m至1900m里程内未设置隔爆设施,超过规定的160米。
1.煤矿辅助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2-2中煤辅运大巷向2-2中煤东翼辅运大巷巷道拐弯处未安设防撞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2.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110号风筒处变坡点胶带输送机未安设防跑偏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6.5.1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承载段积煤严重,摩擦底皮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5.3.5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4.3-1煤北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和3-1煤主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拖挂钢丝绳的2个手拉葫芦无闭锁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5.12210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采用隔爆水袋棚作为辅助隔爆设施,在1250m至1900m里程内未设置隔爆设施,超过规定的160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用被动式隔爆设施安全技术要求》6.1.4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拟合并对处单位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的行政处罚。
18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12-12
2
蒙(伊)矿安罚﹝2025﹞3001号
违法事实:2025年4月17日,《伊金霍洛旗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伊审调报)〔2025〕15号)发现“对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不足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经审计调查,截至2025年2月底,伊金霍洛旗蒙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窝兔沟煤矿配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9人,按规定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了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15%),实际配备2人,未按规定足额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十二条第一阶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05-29
3
蒙(伊)矿安罚﹝2024﹞3004号
违法事实:1.3煤辅运大巷西延伸与回风巷交岔口未设置人员定位读卡器。2.12207综采工作面主运顺槽300m里程牌外皮带机献少行人过桥(皮带机里侧安装电泵且正常排水)。分别违反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当设置读卡分站”;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采用滚简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九项“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煤矿作出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