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罗甸县木引镇班忠观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班忠观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6DR1A974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木引镇把坝村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应急罚〔2025〕8号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0日,罗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木引镇派出所到罗本机关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对你(单位)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2025年12月10日,罗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木引镇派出所到罗甸县木引镇班忠观食品店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时,发现班忠观在其经营的“班忠观食品店”旁的“诚信钢构铝合金门窗店”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核实,班忠观在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有不同品牌的烟花16个,不同型号的爆竹19件零17盘(详见《查封扣押清单》)。我局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对班忠观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扣押。前述违法行为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个完毕。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班忠观及其配偶杨乔兰、烟花爆竹购买者杨乔云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作出 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并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罚款,没收无证经营的不同品牌的非法烟花16个,不同型号的爆竹19件零17盘,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4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罗甸县应急管理局
2026-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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