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慧阳电梯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单永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6A7R836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好女塔村3区49号(存在多址信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2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2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2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1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5
2021-05-18
(2021)津0119民初50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慧阳电梯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亨通鑫盛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蓟州区人民法院
6
2021-05-10
(2021)津0119民初50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慧阳电梯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亨通鑫盛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民法院
7
2021-05-10
(2021)津0119民初50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2
2021-06-08
(2021)津0119民初50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慧阳电梯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亨通鑫盛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29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杨处罚﹝2025﹞29号
2025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慧阳电梯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6号楼2单元客梯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检查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津武)市监特令【2025】第101号),执法人员调取并拷贝了6号楼2单元客梯2025年3月13日00:00至23:59时间段上述电梯的监控视频录像。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录像等形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负责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小区76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上述76台电梯的使用单位是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是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紫泉庭苑电梯维护保养合同》,15天维保1次,每台每月维保2次,合同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6号楼2单元电梯265元/台/月。2025年3月13日,董宁腾、刘伟未对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小区6号楼2单元客梯客梯进行维护保养,但维护保养记录显示已做维保并由维保员签字确认。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天津市武清区紫泉庭院小区6号楼2单元客梯客梯进行维护保养。
1、罚款1325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2。5元
1325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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