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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9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274524646XF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11号宏汇花园2栋1层1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0
(2025)新0102民初75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若***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9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2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4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5-14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04-16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7
2024-04-01
(2024)新0102民初16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09-24
(2020)新01民终24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06
2020-05-08
(2019)新0102民初5825号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与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4508.8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5-19
2020-04-23
(2020)新0102民初107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帕提买木·卡斯木与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976.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9-17
2018-08-10
(2018)新01民终196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热合曼.艾尼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09-26
2017-09-12
(2017)新01民终2527号
劳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与任**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7-28
2016-07-28
(2015)天民一初字第257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热合曼.艾尼丁,阿尔祖古丽.热合曼,穆斯塔法.热合曼与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07-25
2016-06-29
(2016)新0102民初133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怕提买木.卡斯木,阿布都拉.努尔与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5-08-19
2015-08-19
(2015)新民申字第98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与娜吉曼阿力木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2-06
2015-02-06
(2014)乌中民一终字第151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娜吉曼.阿力木江与乌鲁木齐雅兰妇幼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5985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4-12-15
2014-12-15
(2014)天民一初字第396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热合曼.艾尼丁、阿尔祖古丽.热合曼、穆斯塔法.热合曼与乌鲁木齐雅蓝妇幼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天卫医罚〔2025〕12号
1、未按规定落实三级查房制度。 2、未按规定告知麻醉风险及取得明确同意。 3、病历书写不规范。 4、使用未取得检验人员资格的技术人员。 5、在未取得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 6、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制度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警告,罚款130000元
1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03-02
2
乌天卫医罚(2024)19号
1、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2、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医疗措施、替代治疗方案 3、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
警告、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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