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同仿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同仿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7MLW028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横林镇公路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4﹞305号
当事人销售闪点(闭口)不合格0号柴油和辛烷值不合格95号汽油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当事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期间使用的4台太空牌税控加油机的8块加油枪主板监控微处理器经鉴定非标称的厂家生产,并未经申请而故意使用且加油机丧失自锁功能,未能如实记录税控装置的出油信息,读取的主板存储数据与当事人“IC卡油站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依照《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欺诈行为:(三)故意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规定。
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0号柴油和95号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0号柴油1441.28升、不合格95号汽油772.55升;2.没收违法所得4871.95元;3.处以货值金额2.5倍罚款209754.15元。对当事人故意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51403.3元2.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651403.3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517432.7元,上缴国库。
861157.45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