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泉县高塘镇刘金强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金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2NRRM7X0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临泉县高塘镇新街南段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42号
经查,当事人刘金强经营的临泉县高塘镇刘金强便利店开业时已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从事食品销售,2023年8月6日当事人从临泉县高塘刘侠干货店购进该批“领喜”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5桶,外包装标签标柱: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2023/04/17,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周口市领喜粮油有限公司,进货价45元/桶,销售价50元/桶、“神州磨王”花生芝麻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5桶,外包装标签标柱: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2023/02/01,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周口市亿福油脂有限公司,进货价50元/桶,销售价55元/桶。截止2025年1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领喜”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剩余2桶、“神州磨王”花生芝麻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剩余2桶摆放在店内经营货架上待售,并被执法人员发现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提供出该批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信息,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至案发时止,由于当事人未制作销售台账,无法认定违法所得,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2×50+2×55=210元,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1;罚款贰仟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领喜”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2023/04/17)2桶;“神州磨王”花生芝麻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2023/02/01)2桶。
2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