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西流河顺意精米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义质 |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078911939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周壕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539号
经查明,2026年2月当事人从武汉一运输车处购进180袋(20Kg/袋)“京山 桥米王”产品,并支付现金13320元,2026年2月25日,当事人将上述“京山 桥米王”产品销售至武汉市东西湖杨记粮油经营部,以单价1.9元/斤,共销售7200斤(180袋,20Kg/袋),获销货款13680元。2026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涉案产品“京山 桥米王”,当事人无法提供采购票据、支付凭证,当事人采购时未查验供货商主体信息、产品检验报告。该产品标注为京山宏达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2026年4月23日,我局分别向京山宏达粮油实业有限公司邮寄协助辨认通知书,要求辨认是否生产上述“京山 桥米王”产品,向京山桥米协会邮寄协助调查函,确认上述“京山 桥米王”产品是否侵犯“京山桥米”商标权。2026年4月26日,京山宏达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情况说明,否认生产上述产品;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8日京山桥米协会分别向我局复函,告知我局京山宏达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是京山桥米协会会员企业,且未生产“京山 桥米王”产品,确认标注“京山 桥米王”的产品侵犯了“京山桥米”(商标注册号:5251319)商标权。2026年5月26日,仙桃市西流河顺意精米厂向我局提供销售单及银行交易详情截图,该销售单详细信息为:仙桃市西流河顺意精米厂销售单,销售日期:2026-02-25,物品名称:桥米(京山桥米王),规格:40,单位:斤,件数量:180,数量:7200.00,单价:1.90 ,金额:13680.00等,证实当事人销售上述“京山 桥米王”产品的行为。截止2026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涉案产品已售完,其违法经营额共计1368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3680元,上缴国库。
1368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