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阳武一村艳伟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艳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981MA0KFWWJ3X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原平市大牛店镇阳武一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原烟处2025第105号
2025年09月27日08时37分,原平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原平市阳武一村阳武超市涉嫌销售违法卷烟,执法人员一行2人根据举报内容,于2025年09月27日10时38分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进入当事人经营场所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实施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七匹狼(纯镜)67条、牡丹(红中支)7条、黄金叶(商鼎)14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6条共计4个品规114条卷烟。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购买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涉嫌违法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经调查,所查获的违法卷烟七匹狼(纯镜)67条、牡丹(红中支)7条、黄金叶(商鼎)14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6条共计4个品规114条卷烟是一个外地人开着一个黑大众车给当事人送下的,以上卷烟均用于销售。后经山西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鉴定报告编号R-ZW14251006015)违法卷烟均为真品卷烟,本案涉案卷烟的进货价格只有当事人陈述一个孤立的证据,没有交易(支付)记录、购货单据(发票)等其它证据加以印证,根据《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涉案烟草物品价格证明的通知》(晋烟计〔2025〕1号)的规定,我局对本案涉案卷烟进行了核价,价值共计2064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单、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质量鉴定检验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涉案卷烟照片等证据证实。
处以真品卷烟进货总额(20640元)10%的罚款,即罚款:贰仟零佰陆拾肆元整(2064元)。
200064.00元
山西省原平市烟草专卖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