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MA78BLJA78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河畔社区世纪大道南路66号中亚商贸第一城11栋2层S49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9
(2023)黔0303民初262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惠禾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市监处罚〔2025〕220号
经查,当事人两名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证)的维保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对喀什市**小区**号楼**单元两部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保过程中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进行维保,维保期间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摆放防护栏)及个人防护措施(未佩戴安全帽),当日维保记录上维保人员签名并非实际作业人员,维保记录上虚构维保人员签名。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2
三师市监处罚﹝2025﹞84号
经查明,喀什金弘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喀什市人民西路186号,该公司使用的产品编号为:X0DTI13597的电梯属正常使用状态,发现该电梯轿厢内贴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上设备代码为:311010186202429166,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09月,使用单位:喀什金弘商贸有限公司,维保单位为:新疆派恒电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电梯检验报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委托合同发现,该电梯在质保期内,该电梯现在实际维保单位是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查阅该电梯维保记录、维护保养委托合同发现,自2024年6月30日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和新疆派恒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委托合同后,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并记录,新疆丝路众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刘伟现场不能提供任何关于该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