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彪注册资本:1001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744006640L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华庭A2-8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23
(2022)津72民初4号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张**
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事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01
2021-07-01
(2021)津0319民初7154号
劳动争议
张**、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0-01
2021-09-06
(2021)津03民辖终36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张**、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14-12-03
2014-09-22
(2014)滨功执字第1230号
劳动争议
王**与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182199.38元
执行案件
4
2014-08-15
2014-08-15
(2014)二中保民终字第146号
劳动争议
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5﹞06022040056-1-1
2025年07月04日19时43分,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电子巡查中发现,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福诚”轮于2025年07月04日13时38分左右靠泊张家港永恒码头后未接入岸电设施,靠泊超过2小时未使用岸电或替代措施,且未发生船舶、码头岸电设施临时故障,或者恶劣气候、意外事故等无法使用岸电的紧急情况,存在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七十二条,《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在要求整改2小时期限内配合完成岸电接驳作业,未造成危害后果,具有减轻情节。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
2025-08-19
2
2023180300004711
“福诚”轮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天津福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厦门海事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