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顺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建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06662617X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慈溪市逍林镇福合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15
2018-06-07
(2018)浙0282民初59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慈溪市光华铝氧化厂、慈溪市华达玩具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自然资规执法罚决字﹝2024﹞第000082号
当事人宁波顺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9年,在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福合院村实施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39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193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8平方米,棚占地面积281平方米,水泥地坪占地面积521平方米,钢棚占地面积1039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93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9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36841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39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193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8平方米,棚占地面积281平方米,水泥地坪占地面积521平方米,钢棚占地面积1039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93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9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36841元。
36841.00元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