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长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81MA6XYNXP0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南关西路晶海大厦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04
(2024)陕04民终1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兴平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7
(2024)陕04民终1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平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2-22
(2024)陕04民终1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平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24
(2021)陕0481民初19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
兴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12
2024-12-10
(2024)陕民申67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泊岸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兴平市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陕西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一般违法行为
营业区二楼宴会厅东侧顶部一处敷设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8.2.2条之规定的电器线路逾期未整改完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陕西泊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营业区二楼宴会厅东侧顶部一处敷设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8.2.2条之规定的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16
2
兴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给予陕西泊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营业区二楼宴会厅东侧顶部一处敷设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8.2.2条之规定的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