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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卿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817179228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小纳林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2-04
(2017)京民终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北京市宁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小纳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
2018-02-04
(2017)京民终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北京市宁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小纳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天津全生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3
2017-06-05
(2016)京02民初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
2017-06-01
(2016)京02民初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开庭传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
2016-10-20
(2016)京02民初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6
2016-10-18
(2016)京02民初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7
2016-09-29
(2016)京02民初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
2016-09-29
(2016)京02民初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王**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9
2016-06-01
(2016)京02民初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北京市宁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小纳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天津全生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6-06-01
(2016)京02民初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欣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县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北京市宁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小纳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金裕矿业有限公司,天津全生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1
2021-06-25
(2020)京02执恢74号
王**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7-31
2020-04-22
(2020)京02执异45号
民事执行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2-26
2018-12-24
(2018)京02执30号之三
云南海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2-09
2019-11-28
(2019)京执复197号
玉溪汇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9-18
2017-12-22
(2017)京民终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景朝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等与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12
2015-11-12
(2015)伊民初字第3396号
行纪合同纠纷
王**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小纳林沟煤矿行纪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30
2019-05-31
(2019)京执复68号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6-10
2019-05-31
(2019)京执复69号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煤炭经营运销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06-06
2019-05-27
(2019)京02执异722号
执行异议
玉溪汇龙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6-03
2019-05-27
(2019)京02执异723号
师翔等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税三稽罚﹝2025﹞14号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三稽处〔2025〕35号)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我局检查人员调查发现:你公司2021年至2022年使用不合规发票以及无票计入成本共计73,471.7元(其中,2021年使用不合规发票计入成本1,300.00元,2022年使用不合规发票计入成本72,271.70元),故需对你公司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300.00元,202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增72,271.70元。
你公司上述违法事实属于在帐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对少缴的税款183,92.93处以0.5倍罚款,即9,196.47元。综上所述,对你公司共计处罚款9,196.47元。
9196.47元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