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甸阳镇黎华调料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黎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21MA6KEBKA14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南段西侧(城南农贸商城701-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施处罚〔2023〕44号
经查明,施甸县甸阳镇黎华调料经营部于2020年7月20日成立,在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南段西侧(城南农贸商城701-2号商铺)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另查明,2023年3月1日,施甸县甸阳镇黎华调料经营部从昆明骏骐干货批发市场(具体店名不清楚,门头标有“干货批发”字样)购进上述干黄花菜,购进数量是1件(10kg/件),进货单价为200.00元/件(20.00元/kg),货值金额为200.00元;销售数量是10kg(含抽检数量1.2kg),销售价为26.00元/kg,销售额合计为260.00元,获利为60.00元(即违法所得为60.00元)。你店未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材料,未妥善保管进货单据,未能提供该批次干黄花菜的合格证明材料。事件发生后,你店及时进行了整改,因为是零售,不知道购买者的信息,且时间间隔较久,无法召回。经查询施甸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你店名下无行政处罚记录,根据全国12315平台显示,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未接到消费者食用你店销售的干黄花菜后出现食源性疾患或食品安全事故的投诉或举报。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60.00);
三、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零陆拾元整(¥2060.00)
2000.00元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