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蕊果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81MA0LCC8PX0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大孝堡乡张魏村村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7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晋铁供应链将管理有限公司
孝义市人民法院
2
2024-12-27
(2024)晋1181民初28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晋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孝义市人民法院
3
2024-09-04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晋铁供应链将管理有限公司
孝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28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晋铁供应链将管理有限公司
孝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应急罚(2025)Z1-006号
2024年9月2日凌晨12时30分许,孝义籍男子杜二安与董庆福受山西玖星运输有限公司指派,在山西金塔山福利煤焦有限公司进行集装箱焦炭整平工作,杜二安负责驾驶加装有整平装置的装载机,董庆福站在美装箱顶指挥铲车进行平整工作,工作期间,董庆福跌落在集装箱下边焦炭堆旁,随即杜二安拨打120,110进行报警,120到场后,董庆福已死亡,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根据《"9.2"董庆福死亡一案线索核查调查报告》及《关于对我市"9.2"董庆福死亡一案线索核查调查报告的批复》(汾政通[2025]101号)批复,你公司存在:一,违法将平集装箱劳务项目发包给赵德盛(个人),二,未将使用的被派遣平集装箱人员纳入统一管理,未对被派遣的平集装箱人员董庆福,杜二安,赵德盛等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和培训;三,未针对平集装箱作业相关岗位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发生事故
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
550000.00元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12-04
2
晋06052025004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1500.00元
孝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