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广义 | 注册资本:4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28318498283G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镶黄旗新宝拉格镇第二居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30
(2020)渝0155民初32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游**,游**
王**,镶黄旗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10
2020-06-18
(2020)渝0155民初32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游**游**与王**镶黄旗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镶)应急罚〔2026〕1号
2026年2月22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联合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对镶黄旗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发现了以下问题,移交至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办理。1.烟花爆竹仓库内守护员雷某瑞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依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条第一档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1人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镶黄旗应急管理局
2026-04-13
2
(锡)应急罚〔2026〕1号
抽查2025年12月1日至31日烟花爆竹1号储存库温湿度、日常巡查记录表,段某某进行温湿度登记、日常巡查工作,段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上岗作业(重大隐患)。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 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