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新村镇腾飞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腾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5MA2WE31E5G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阜南县新村镇天棚村新街4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4〕924号
上述食品豆腐是从旁边超市购买的,进货价格:1.5元/盒,汽水是阜南的公司配送到店的,进货价格:0.9元/瓶,销售价格:2元/瓶。未提供进货票据,违法货值金额6.5元。当事人称上述豆腐是买来自己食用,我局认为,上述豆腐是在当事人店内用于经营的冰柜内发现的,与未超过保质期的其他用于经营的食品贮存在一块,当事人作为经营者,经营场所内自己用于经营的食品和非经营的食品未区别存放开来,也未设置自用区域和自用区域贴上自用标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未及时检查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处罚。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豆腐3盒和汽水1瓶。
5000.00元
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