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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贤瑜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870YG3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绿都花城C组团第29-32幢商铺5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7
(2025)浙0327民初69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支公司,林**
苍南县人民法院
2
2023-11-10
(2023)浙03民终42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郭**
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0-12
(2023)浙03民终42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郭**
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8-17
(2023)浙0327民初32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5
2023-08-01
(2023)浙0327民初12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6
2023-04-04
(2023)浙0327民初12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7
2023-03-23
(2023)浙0327民初21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郭**
苍南县人民法院
8
2023-03-03
(2023)浙0327民初647号
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林**
苍南县人民法院
9
2023-02-08
(2023)浙0327民初177号
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郭**
苍南县人民法院
10
2023-02-08
(2023)浙0327民初176号
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蔡**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18
2024-05-16
(2024)浙0327执749号之七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8-25
2022-04-19
(2021)浙0327民初702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广拓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82860.96元
民事案件
3
2020-09-15
2020-07-13
(2020)浙0327民初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郭**、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15号
当事人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人民大道至银杏路路段)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苍南农商银行的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3-23
2
丽路政罚﹝2026﹞0115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5日14时53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8(丽浦线)丽水、云和方向K19+820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56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3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08号
当事人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台北路与花莲路交叉口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导致路面污染27.3米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苍南农商银行的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9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2-06
4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70号
当事人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牌为浙CD9002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渣土,于2025年12月1日从体育场路自北向南行驶进入中驰御景园仁英路段,因车辆抖动泄漏渣土,导致路面污染,经现场测量,污染路面长度为7.1米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苍南农商银行的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12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1-12
5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68号
当事人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牌为浙CD9318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渣土,于2025年12月5日从湖滨路右转仁英路,在仁英路自西向东行驶进入信访局段,因车辆抖动泄漏渣土,导致路面污染,经现场测量,污染路面长度为10.5米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苍南农商银行的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15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1-12
6
温路政罚﹝2025﹞9822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30日07时55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国道岭头山隧道路口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玖拾元整。
1469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31
7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63号
当事人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与上江路交叉口附近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泄漏,造成路面污染9.2米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苍南农商银行的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12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5-12-29
8
温路政罚﹝2025﹞955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5日11时10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8国道4125K+7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1624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9
温路政罚﹝2025﹞965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7日10时37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龙金大道7K+1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陆元整。
2586.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10
温路政罚﹝2025﹞9822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2日10时38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苍南灵龙大道与龙金大道路口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鸿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肆拾伍元整。
404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