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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大众美食城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建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81MA48TXXL1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赤壁市宝成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6〕10号
经查明:2025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投诉,后依职权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1袋萝卜丁,已使用了部分。该袋萝卜丁外用敞口塑料尼龙包装袋包装,在该包装袋内用内袋包裹,而内袋为透明塑料包装袋,两个包装袋及所附合格证上,只标印了萝卜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的名称,没有标印萝卜丁的规格、净含量、配料表、生产者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经现场检查称重,该袋萝卜丁剩余34.2斤。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称,上述1袋萝卜丁购进时重量为62斤,尚剩余34.2斤,进价1.9元/斤,货值金额共计117.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二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罚款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二)从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至上限值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内(不含该30%部分的上限值)确定;”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萝卜丁34.2斤; 2、罚款伍仟元(¥:5000.00元)。
5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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