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小南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CT0BEG5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小南村七组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5〕470号
经查,当事人“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小南店”和“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骏马店”是“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的分支机构,当事人与“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骏马店”不是连锁性质,都是单体药店,不具备相互调配药品的资质。2025年3月之前,当事人接收了“仙桃市平心堂大药房骏马店”调配的药品:1.产品批号240507的肾骨片5盒,以68.00元/盒的价格销售3盒;2.产品批号240409的氨咖黄敏胶囊55板,以0.80元/盒的价格销售35板。截止2025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对未售出的药品予以扣押,当事人涉案药品货值384.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肾骨2盒、氨咖黄敏胶囊20板”;2.对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的行为,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