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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芒果树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安昊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411MA624QBY03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苑路52号附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攀仁市监处罚〔2026〕6号
经查,2025年10月11日,当事人从抖音名为“纯粮老酒名酒”的店,购买了3件(18瓶)剑南春酒(52度500ML*6),金额为297元。相关产品未开具票据,只有一张交易完成清单及账单详情。截止案发,当事人称自己饮用了12瓶,未销售,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自己饮用的相关证据,我局不予采信。\n当事人购买“剑南春”白酒支付货款都是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方式也是微信转账,期间没有向供货商索要票据,没有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资质,同时也没有建立销售台账。\n2025年12月26日,上述商品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鉴定,均为侵犯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n经核算:当事人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剑南春”白酒的金额共计297元,标价100/瓶,根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规定,当事人侵权商品的价值按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18×100=1800元,违法所得为12×100=1200元。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剑南春”酒6瓶;\n(2)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n(3)罚款2400元;\n上述罚没款合计3600元
2400.00元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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