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通旺客隆超市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小明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12MA23HHN68W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丰元人家(栖凤四期)38#北楼一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州市监处罚〔2026〕36号
现查明:2025年9月至12月初,当事人从崇川区刘利食品批发部处陆续购进桃酥70箱,购进单价为33.5元/箱,每箱4.4kg,购进后分成小包装称重销售,售价为9.16元/kg。 2025年12月6日,举报人从当事人处以5.04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袋桃酥。 2025年12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对当事人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丰元人家(栖凤四期)38#北楼一幢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与举报人、当事人确认,举报人购买的涉案桃酥是南通旺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且桃酥内有虫子的情况属实。 当事人销售涉案桃酥的原包装已无法寻找,当事人店长张*提供了一箱未分包桃酥的整箱外包装,其整箱外包装上标有:“品名:桃酥,产品类别:烘烤类糕点,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见合格证(合格证,生产日期:2025年11月24日,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兰陵县广兴食品有限公司, 厂址:兰陵县(原苍山县)长城镇池口村村西100米路南...”等内容。 截至调查结束,上述桃酥销售后只有涉诉的一袋桃酥被发现混有异物,其余已销售桃酥未被反映发现混有异物。 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桃酥的货值金额是5.04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没收混有异物的桃酥1袋。
-元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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