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昌洲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9312646820Q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金线路西(嘉冠油脂公司对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4
(2023)鲁08民终333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14
(2023)鲁0811民初18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03-30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嘉祥支公司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16
(2021)鲁0829民初3949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嘉祥县人民法院
5
2021-07-05
(2021)鲁0829民初187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嘉祥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5202500045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
5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06
2
J370829202401001
2024年10月23日,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涛、陈新华在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104辆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按照规定,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按照该标准,该公司应配备1名专职监控人员,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仍未配备。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等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3
3
370481202401036
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调查,你(单位)涉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根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31
4
J371728202400366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大屯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4月15日14时24分,车辆牌号为鲁H78K10(黄色)鲁H100A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大屯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鲁H78K10(黄色)鲁H100A挂(黄色)号为六轴车辆,行驶至本机关依法设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大屯监测点,执法人员通过大屯监测点监控视频发现鲁H78K10(黄色)鲁H100A挂(黄色)号六轴通过该监测点称重检测时采取超低速行驶方式干扰检测。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6
5
J370829202400362
2024年5月10日,嘉祥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黄牌)鲁H22E85货车进行车辆年审时发现该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遂将该案移交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黄海如、范兴瑞检查中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2023年5月,存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审行为。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6
J370829202400361
2024年5月10日,嘉祥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黄牌)鲁HT1H0挂货车进行车辆年审时发现该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遂将该案移交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黄海如、范兴瑞检查中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2023年5月,存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审行为。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7
J371728202400113
2024年02月29日17时19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嘉祥县洲洋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车辆牌号为鲁H318E2(黄色)鲁HM06Q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 ,于2024年02月28日15时06分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的东明县大屯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车辆牌号为鲁H318E2(黄色)鲁HM06Q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东明县大屯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5.918吨(55918千克)。该车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49000千克),超出限值6.918吨(6918千克),超限率14.11%。驾驶员丛强地提供该运次磅单为52.260吨(52260千克)超出限值3.260吨(3260千克),超限率6.65%。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