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翟首兴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8171125711XY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项城市交通中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1
(2024)沪0118民初108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刘**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8
合同纠纷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2-22
(2024)沪0118民初108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刘**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4
2023-08-01
(2023)豫1681民初2910号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5
2023-07-06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6
2023-07-05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7
2023-07-03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8
2023-06-13
(2023)豫1681民初2910号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9
2023-04-17
(2023)豫16民终2074号
合同纠纷
项城市天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12-14
(2022)豫0721民初26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
新乡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2-09-05
(2011)苏民初字第17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
王**
裁判文书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2
2012-03-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1
2022-07-11
(2022)豫1681民初28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夏**、张**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560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07
2021-03-17
(2021)豫1729民初13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张**、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6397.36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26
2021-04-09
(2021)豫16执复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03
2020-09-01
(2020)豫1602民初30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杜*等与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5631.34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03
2020-11-02
(2020)豫16民终42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10
2020-10-28
(2020)豫1729民初46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张**、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03
2020-08-31
(2020)豫16民终340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周**、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859.8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05
2019-10-25
(2019)豫1626财保58号
河南伟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05
2019-11-26
(2019)豫1626财保58号之一
河南伟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4-30
2019-04-12
(2019)豫1681民初15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田**等与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600052号
2026年06月18日 08时30分,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巍、张高峰日常巡查时在大广高速西华站发现豫P2A521正在上下乘客,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车牌号码为豫P2A521的大型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属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车辆,在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是项城市至北京市,主要途径地为大广高速,中途无停靠站点。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豫P2A521涉嫌在大广高速西华站不按照批准客运站点停靠有上下客的行为。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25
2
京交【总】〔2024〕第0506-011519号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
罚款
-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03-05
3
嘉运政罚〔2024〕24J3
2024年1月26日6时20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倪寅、胡东红在平湖市六店大桥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豫P6A575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豫P6A575普通客车所有人为周口周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公司,驾驶员为李俊峰,该车为项城——海宁(豫运班字P0654号)的省际班车客运,客运班线类型是一类客运。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载明该车起讫地客运站点为项城汽车站到海宁客运中心站。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是从浙江平湖载客4人前往项城,两人160元(壹佰陆拾元),两人220元(贰佰贰拾元)未收。主要途径路线:宁洛高速、宁杭高速、申嘉湖高速、常台高速、沪宁高速,中途无停靠站点,途径地无平湖地方道路。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