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MA5MWCA4XB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川县八里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3幢1层5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0
(2024)粤0281民诉前调12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李**
乐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13
(2024)粤0281民诉前调12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
开庭传票
乐昌市人民法院
2
2024-08-06
(2024)粤0281民诉前调12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国校;李景龙;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乐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6﹞01167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于2025年10月22日07时25分驾驶桂C21783重型仓栅式货车在东莞市中堂镇槎滘大桥7号点非现场监测点(地址:东莞市中堂镇S120槎滘大桥前),该车车货总重19.314吨,轴数是2轴,超限1.314吨,超限率7.3%,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8
2
桂0313交罚﹝2026﹞0001号
2025年10月16日11时23分,颜明生驾驶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57171货运车辆途经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2轴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29.9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出限值11.92吨,超限率为66.2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事实。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
2400.00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3
桂0305交罚﹝2026﹞0006号
2025年12月29日11时08分,杨跟修驾驶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30397货运车辆途经雁山区桂阳路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2轴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29.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出限值11.3吨,超限率为62.78%。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事实。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
2400.00元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1
4
粤电交罚﹝2025﹞00742号
该车擅自拆除顶部,由重型厢式货厢改装成重型栏板式货厢,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外形不相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09
5
粤穗从交运罚﹝2024﹞CH20241129003号
2024年10月07日江义使用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桂C36573重型厢式货车(2轴)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如意坊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方向行驶,途经G105线K2509+000米路段时本机关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19530.00Kg,超限:1530.00Kg。经查,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证据:《询问笔录》、检测单、超限车辆照片等。
罚款500元
500.00元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6
桂0316交罚﹝2024﹞0014号
2024年09月06日00时48分,驾驶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16588货运车辆途经荔浦市荔城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2轴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3.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重25.2吨,超限率为140.00%。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荔浦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6
7
桂0316交罚﹝2024﹞0016号
2024年09月08日00时32分,驾驶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16588货运车辆途经荔浦市荔城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2轴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1.6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重23.65吨,超限率为131.39%。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荔浦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6
8
桂0313交罚﹝2024﹞0063号
2024年10月11日10时32分,颜明生驾驶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57171货运车辆途经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2轴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28.8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重10.89吨,超限率为60.50%。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2
9
桂0313交罚﹝2024﹞63号
2024年10月11日10时32分,桂林灵川县兴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C57171货运车辆途经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18吨,超重10.89吨,超限率为60.50%,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