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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万民康药品零售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博特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02MA793Q3D0T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八区绿洲西路北侧串联巷88号1#10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市市监处罚(2025)46号
2025年1月22日,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日常检查时,现场调取当事人计算机系统1月23日药品零售记录,发现2025年1月22日12:32:48当事人销售骨化三醇胶丸(批准文号:H20140598,规格:0.25ug·10s,批号:B4510B01,生产日期:2023-08-01有效期:2026-07-01,生产企业:Catalent Germany Eberbach GmbH)20盒,销售小票上顾客显示雷艳秀的签字笔迹,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销售上述药品的处方笺。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盒骨化三醇胶丸的行为,我局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吐市监药责改〔2025〕2号)。 2025年4月24日,我局在开展普瑞巴林等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凭处方向顾客销售普瑞巴林胶囊(150mg*32粒)1盒。 现查明,当事人经营期间从吉林省众鑫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北乐帮医药有限公司等22家批发企业购进57批次普瑞巴林胶囊(规格:150mg 32粒装),购进总数量987盒。经查看其计算机系统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销售记录为987盒,查询其开具普瑞巴林胶囊处方笺记录926(含980盒)条,其中当事人销售上述7盒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无法提供处方笺,具体销售时间、数量如下:①2024/10/22 10:32:55销售1盒;②2024/12/19 10:51:30销售2盒;③2025/2/18 10:51:17销售1盒;④2025/3/3 16:28:32销售1盒;⑤2025/3/10 20:15:41销售1盒;⑥2025/4/24 14:25:07销售1盒;经询问,当事人确认了其未按照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销售单价为55元,货值金额为385元。 我局于2025年5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吐市监药限提〔2025〕6号),要求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该药房经营以来所有购进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的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验收记录、生产企业资质、供货方资质、各批次普瑞巴林胶囊的药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资料复印件,以及该药房自经营以来销售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的销售记录、处方笺记录明细表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 截至6月11日,当事人提供了其经营以来购进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的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57份、验收记录1份、生产企业资质1份、供货方资质22份、普瑞巴林胶囊的药品注册证1份、各批次检验报告34份资料复印件,提供了当事人自营业以来至2025年4月24日我局检查时,开具的普瑞巴林胶囊(150mg 32粒装)处方笺记录(数量980盒)1份、及销售记录(数量987盒)1份,资料齐全。
综上,吐鲁番市万民康药品零售大药房未按照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伍仟元整)
5000.00元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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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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